其年報顯示,在截至今年9月底的2012財年,蘋果以557.6億美元的全年稅前收入,僅繳納了140億美元稅款。其中,122.6億美元支付美國聯(lián)邦稅,10.6億支付美國的各州州稅,支付海外稅款的僅7.1億美元;綜合計算,總稅率僅為22%,遠低于聯(lián)邦稅率。
按照美國稅法的規(guī)定,對于蘋果這種年營收規(guī)模超過1833.33萬美元的公司,大部分的營收應適用35%的聯(lián)邦稅率。
秘密在于,蘋果稅前收入中的三分之二被算在海外分公司賬上。這部分收入只要不匯回美國,就不需要在美國納稅。據(jù)測算,蘋果海外收入的稅率只有3.3%,大大拉低了整體稅率。
為了實現(xiàn)這種避稅魔術,蘋果利用了美國的稅法漏洞和海外不同國家之間的稅法差異,從而做到“在有關稅率最低的地方交相應種類的稅”。
避稅魔術
蘋果絢麗的避稅魔術被戲稱作“愛爾蘭荷蘭三明治”,因為其手法主要是在兩家愛爾蘭子公司和一家荷蘭子公司之間騰挪,就像兩片面包夾著一片奶酪的三明治。
為了吸引投資解決就業(yè),愛爾蘭的企業(yè)所得稅非常低,只有12.5%,遠低于美國和其他歐盟國家。蘋果在愛爾蘭設立蘋果國際銷售公司(Apple Sales International,下稱“愛爾蘭銷售公司”),負責接收除了美國以外地區(qū)的所有銷售收入,享受愛爾蘭的低所得稅稅率。
但相比一些稅率極低的“避稅天堂”,愛爾蘭的所得稅還是高,為了盡可能地少繳所得稅,蘋果要把大部分營收以成本最低廉的方式轉移到避稅天堂去。
愛爾蘭恰好又提供了向避稅天堂轉移營收的獨特通道。根據(jù)愛爾蘭獨特的稅法,即使是在愛爾蘭注冊的公司,只要其母公司或總部設在外國,就被認定為外國公司。于是,蘋果在愛爾蘭又設立了一家蘋果國際運營公司(Apple OperationsI nternational,下稱“愛爾蘭運營公司”),其總部則設立在著名的避稅天堂——加勒比群島。由于愛爾蘭運營公司是外國公司,它把收入?yún)R到總部不需要向愛爾蘭繳稅,幾乎是零成本。
廉價的收銀機已經(jīng)設好,通向避稅天堂的渠道也已打通,現(xiàn)在要考慮的是,怎么把愛爾蘭銷售公司的銷售收入便宜地轉到愛爾蘭運營公司。
直接轉,要繳愛爾蘭所得稅,劃不來;好在歐洲的另一個國家可以為這個關鍵的轉移提供跳板,那就是荷蘭。
蘋果在荷蘭設有一家子公司——蘋果歐洲運營公司(Apple Operations Europe,下稱“荷蘭運營公司”)。與愛爾蘭不同,荷蘭稅法以公司注冊地而不是總部所在地來認定公司的國籍,所以蘋果在愛爾蘭與荷蘭的3家子公司在荷蘭都被認定為歐盟的公司。愛爾蘭和荷蘭都規(guī)定,歐盟成員國公司之間的交易,免繳所得稅。
橋梁也已經(jīng)架好,現(xiàn)在的問題是:在這3家關聯(lián)公司之間,并不存在實際的銷售活動,怎樣實現(xiàn)交易呢?
分析人士稱,蘋果選擇了一種看不見摸不著但又很值錢的交易品來充當轉移收入的媒介——知識產(chǎn)權。
當美國以外的蘋果用戶在iTune市場上點擊購買一首歌或者一個軟件的時候,蘋果美國公司就把其所擁有的知識產(chǎn)權資產(chǎn)——也就是iPhone、iPad等硬件終端和iTune等軟件所提供的服務——轉移到愛爾蘭運營公司,而用戶所支付的現(xiàn)金則進入愛爾蘭銷售公司的賬戶。由于實現(xiàn)這一銷售必須用到蘋果的知識產(chǎn)權資產(chǎn),因此愛爾蘭銷售公司就“需要”向愛爾蘭運營公司支付知識產(chǎn)權專利使用費。愛爾蘭銷售公司通過荷蘭運營公司的中轉,將銷售收入以專利使用費的名義轉到愛爾蘭運營公司,最終轉到加勒比群島上的總部。錢一旦進入那個避稅天堂,就無法再被任何監(jiān)管機構監(jiān)控到。
在整個收入轉移過程中,只需要繳納荷蘭低廉的交易稅和部分愛爾蘭低廉的所得稅。
另外,蘋果年報還披露,除上述3家歐洲的子公司外,蘋果在美國也有一家注冊在內(nèi)華達州的子公司BraeburnCapital,Inc。由于內(nèi)華達州不征收公司所得稅,讓該子公司匯總公司營收并進行投資,可以使部分投資收益避免向加州繳納8.84%的所得稅。
人人都吃三明治
其實,蘋果使用的避稅策略在美國大公司中并不少見。早在2010年,就有媒體報道過谷歌等公司在通過“愛爾蘭荷蘭三明治”將營收轉移到避稅天堂的做法。過去兩年,標準普爾500指數(shù)成份股中的71家高科技公司——包括蘋果、谷歌、雅虎和戴爾等——在全球范圍內(nèi)繳稅現(xiàn)金稅的比例平均比非高科技公司低三分之一。
紐約圣約翰大學會計系的助理教授孫佳麟告訴本報,美國公司所使用的上述國際會計策略在專業(yè)上被稱為轉讓定價(Transfer Pricing),指的是關聯(lián)企業(yè)之間通過銷售貨物、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chǎn)等定價巧妙的交易,進行資金的轉移。
一名會計專業(yè)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在跨國經(jīng)濟活動中,利用關聯(lián)企業(yè)之間的轉讓定價進行避稅已成為一種常見的進行稅務籌劃的方法。其實現(xiàn)的原則是通過各種交易將利潤向低稅率國家轉移。
在具體操作時,高稅國企業(yè)向其低稅國關聯(lián)企業(yè)銷售貨物、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chǎn)時制定低價;低稅國企業(yè)向其高稅國關聯(lián)企業(yè)銷售貨物、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chǎn)時制定高價。這樣,利潤就從高稅國轉移到低稅國,從而達到最大限度減輕其稅負的目的。
“蘋果在美國進行大部分的研究。其主要雇員大多數(shù)是在美國。其54%的長期資產(chǎn)、69%的零售商店、39%的銷售額都在美國。”美國非營利機構“稅收分析師”的首席經(jīng)濟學家沙利文(Martin Sullivan)在分析文章中指出,“美國轉讓定價規(guī)則是篩子(讓稅收都漏走了)。”
沙利文稱,如果沒有相關的避稅策略,蘋果2011財年應繳納聯(lián)邦稅稅額可能增加24億美元。
至于利用免稅州注冊公司來避稅就更加普遍。著名的注冊地址特拉華州威明頓的1209North Orange Street那幢一層不起眼的小樓里注冊了包括谷歌、通用汽車、福特、美國航空等超過28萬家公司或子公司。唯一吸引這些大公司的就是特拉華州獨特的法律和稅務。
孫佳麟說,其實美國這樣的稅務漏洞由來已久,美國的稅務機構IRS對此也了如指掌。他們曾督促國會立法,但國會議員們并沒有多大動力去做這件事。因為即使這些公司稅率偏低,它們?nèi)允撬谥莸募{稅大戶,無論是州還是聯(lián)邦政府,都從中受益。即使立法填上這個漏洞,美國還有其他的相關稅法限制,最后美國政府并不一定能收到更多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