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培奇)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河南省2016年糧食最低收購價收購工作方案》,規(guī)定自5月21日起,河南省承擔糧食收購任務的收儲庫點以最低收購價向農(nóng)民直接收購的小麥(國標三等質量標準)為2.36元/公斤,中晚秈稻(國標三等質量標準)為2.76元/公斤,粳稻(國標三等質量標準)為3.1元/公斤,相鄰等級之間等級差價為每公斤0.04元。
作為政策執(zhí)行主體承擔最低收購價收購任務的中儲糧河南分公司將通過其直屬企業(yè)和各類托收儲庫點、租賃庫點收購符合質量標準的糧食。河南省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執(zhí)行時間為5月21日至9月30日;中晚稻最低收購價政策執(zhí)行時間為2016年9月16日至2017年1月31日。在此期間,當糧食市場價格下跌到國家公布的最低收購價格時,中儲糧河南分公司會啟動預案;當市場價格高于國家最低收購價水平時,則停止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