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農商販栽了
——農五師塔斯海墾區(qū)公安局破獲制售偽劣棉種案始末
“這下,有指望了,我代表我們這十幾戶人家謝謝警察同志。”7月24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五師八十九團8連職工康學付剛一走進墾區(qū)公安局,見到民警的第一句話就這樣說。這是咋回事呢?“警察同志,年初我們連十幾戶職工在博樂市李丁來那里買來的棉種出苗率都特別低,我懷疑他賣給我們的是假種子。”一個月前,農五師八十九團8連職工康學付面帶焦慮的來到農五師塔斯海墾區(qū)公安局治安大隊,沒等民警開口打招呼,就急切地說。
據了解,康學付等七八戶職工承包幾百畝土地,沒有經連隊產業(yè)協(xié)會允許,自己購買的棉種,發(fā)芽率不足60%,這要讓群眾受多大的經濟損失呀!接到報案后,案情引起了塔斯海墾區(qū)公安局治安大隊的高度警覺,民警們立即展開調查。經過兩天的走訪摸排,初步認定在博樂市農資市場經營棉種的李丁來涉嫌銷售偽劣棉種。治安大隊民警在進一步調查的同時,立即向局領導做了詳細匯報。
兩個小時后,塔斯海墾區(qū)公安局成立了以紀委書記劉劍任組長的專案組,針對此案撒下大網展開全面調查。經過專案組連續(xù)幾個日夜奮戰(zhàn),掌握了李丁來涉嫌銷售偽劣棉種的大量事實。
6月13日,塔斯海墾區(qū)公安局依法將李丁來刑事拘留。在對李丁來的審訊和一步步的調查取證過程中發(fā)現(xiàn),此案涉及受害人多,涉案地廣,案情復雜,案件辦理陷入困難之中。為徹底偵破此案,最大限度地挽回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專案組連續(xù)召開兩次案情分析會,進一步梳理案件,明確案件偵破方向和工作重點。
根據案情需要,專案組分成了審訊組和調查取證組分別行動。審訊組在與犯罪嫌疑人李丁來斗智斗勇的同時,外圍取證組先后奔赴博樂市達勒特、烏圖布拉格、貝林等鄉(xiāng)鎮(zhèn)進行取證,并加強了與李丁來生意上有往來關系人員的調查。
經過半個月的調查取證,專案組戳穿了李丁來的一個又一個謊言,在件件鐵證面前,李丁來像泄了氣的皮球一樣,放棄了最后的幻想,如實供述了自己制售偽劣棉種的事實。
原來,李丁來于2011年1月就開始做棉花種子銷售生意,在利潤驅使下,為自己謀劃了一條發(fā)財致富的“捷徑”。他于2011年初在石河子、烏蘇、河南等地分別購買了珍珠棉F1雜交棉種、魯棉28號棉種、中棉218棉種、009棉種、228棉種等五個品種共7噸多,分別銷售至烏蘇、博樂等地。
李丁來將上述等地種植的棉花收購后,在不具備生產資質和技術條件的情況下,未經國家相關部門許可批準,擅自將棉籽脫絨處理后進行簡單加工,共生產棉籽90余噸當做棉種進行銷售,先后銷往博樂、河北等地,非法賺取錢款50萬元。
目前,李丁來制售偽劣棉種案已成功告破,由于李丁來涉案地點主要在博樂市公安局轄區(qū)內,塔斯海墾區(qū)公安局已將案件移交博樂市公安局,等待法院的宣判。正所謂:“不良商販坑害農,民警出手利劍明,群眾利益不容犯,自嘗惡果毀終生。” (文章來源:農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