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農品審字[2016]5號
關于做好2016年農作物品種審定試驗測產工作的通知
各承試單位、申請者:
為貫徹落實2016年8月15日實施的《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確保品種審定試驗結果真實、客觀、公正,就做好2016年農作物品種審定試驗測產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試單位必須邀請申請者(申請品種審定的單位、個人簡稱申請者)代表參與區(qū)域試驗的全部或部分品種收獲測產工作,每個承試單位必須同時邀請2個以上申請者代表參加。
二、各申請者要主動參與承試單位的收獲測產工作,積極協(xié)助承試單位進行品種試驗收獲測產;各承試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申請者代表參加。
三、測產數(shù)據(jù)由試驗技術人員、試驗承擔單位負責人和申請者代表簽字確認(見附表),各方簽字確認的測產數(shù)據(jù)連同年度試驗總結一同提交到省種子管理總站(地址:長春市自由大路6152號1420室;聯(lián)系人:欒奕15694319625;郵箱:ccly0505@163.com)。
吉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