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省馬鈴薯種薯(苗)質量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生產秩序,保障生產用種質量,按照《省農委關于開展2015年秋季馬鈴薯種薯(苗)質量抽查工作的通知》(黔農發(fā)〔2015〕311號)要求,9月21日,市種子站配合省種子管理站對遵義市承擔2014-2015年省級財政馬鈴薯發(fā)展資金項目和2014-2015年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馬鈴薯發(fā)展資金)項目的馬鈴薯種薯(苗)擴繁單位遵義縣華富農業(y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組培苗進行抽樣。
抽樣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共抽取3個品種, 12個組培苗樣品,所扦樣品由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jiān)督檢驗站進行檢測。 抽查結果作為種薯質量定級的依據(jù),達不到生產級別種薯質量要求的,降到與檢測結果相對應的質量指標的種薯級別,達不到最低一級別種薯質量指標的不能用作種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