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種子管理局
關于試行開展同一適宜生態(tài)區(qū)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備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良種推廣,滿足生產需求,建立同一適宜生態(tài)區(qū)省際間品種試驗數據共享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決定開展同一適宜生態(tài)區(qū)主要農作物審定品種引種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種作物種類及品種
引種作物為稻、小麥、玉米、大豆和棉花。
引種品種為同一適宜生態(tài)區(qū)內其他省份審定,標準樣品已入國家種子庫,且未撤銷審定的品種。
二、引種者
引種者應是育種者授權或者品種權人授權在引種區(qū)域內具有對應生產經營資質的種子企業(yè)。持有A證、B證的種子企業(yè)可引種主要農作物雜交品種和常規(guī)品種;持有C證的種子企業(yè)可引種主要農作物常規(guī)品種;持有G證的種子企業(yè)可引種轉基因棉花品種。在中國境內沒有經營居所或者營業(yè)場所的境外機構、個人在湖北申請引種備案的,應當委托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對應生產經營資質種子企業(yè)代理。
三、引種要求
(一)擬引種區(qū)域。按照《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國家審定品種同一適宜生態(tài)區(qū)的通知》(國品審[2016]1號)的要求劃分。引種者應根據品種的適應性、抗病性等情況,確定該品種的具體引種區(qū)域。
(二)品種適應性試驗。引種者應當在擬引種區(qū)域內自行開展不少于1個生產周期的品種適應性試驗,試驗方案于播種前報省種子管理局備案。試驗設計參照湖北省對應作物的區(qū)域試驗或者生產試驗方案執(zhí)行。試驗對照品種應當與同時期省級區(qū)試對照一致。適應性試驗的每個生產周期不少于5個試點,試驗點應均勻分布且不在同一個縣級行政區(qū)域內,與擬引種的區(qū)域相適應。適應性試驗報告應包括:承試單位及具體地點、試驗設計、試驗結果(各試驗點數據及匯總數據)、品種特征特性、栽培技術要點、風險提示及試驗結論等內容。中稻品種的耐高溫及耐冷性鑒定、晚稻品種的耐冷性鑒定、夏玉米品種的耐高溫鑒定等應委托湖北省相應作物品種區(qū)域試驗的抗逆性鑒定單位開展。
(三)品種抗病性鑒定試驗。水稻、小麥和棉花品種抗病性鑒定試驗應委托湖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區(qū)域試驗的抗病性鑒定單位開展。玉米和大豆品種的抗病性鑒定應參照湖北省相應作物品種區(qū)域試驗的鑒定要求執(zhí)行。擬引種品種的抗性水平要達到湖北省相應作物品種審定標準的抗性要求。
四、引種責任
引種者對品種的真實性、安全性和適應性負責。在適應性、安全性上存在較高風險的品種,引種者應謹慎引種。對因沒有如實填寫備案品種信息或隱瞞品種缺陷而給使用者或其他種子生產經營者造成損失的,責任由引種者承擔。
五、備案材料及受理方式
(一)備案材料
引種者需提交《湖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備案申請書》一式三份,同時發(fā)送電子版材料。備案申請書包括:
1.湖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備案申請表;
2.品種適應性試驗總結報告(需相關承試單位和抗性鑒定單位蓋章);
3.品種抗病性試驗鑒定報告(需相關承試單位和抗性鑒定單位蓋章);
4.品種同一適宜生態(tài)區(qū)省級審定證書及審定公告復印件;
5.引種者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6.品種和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7.品種標準樣品已提交證明(含國家種子庫入庫編號);
8.擬引種備案品種未撤銷審定的承諾書;
9.其他相關材料,例如:轉基因棉花品種還應當提供在有效期范圍內的農業(yè)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備案品種為保護品種的,需提供品種權人的授權書面同意證明等。
(二)受理方式
受理時間:春夏播作物(稻、玉米、棉花、大豆)于每年12月1日至20日,秋播作物(小麥)于每年6月1日至20日集中受理引種備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備案要求的,需補全(正)材料。逾期不補全(正)材料的視同撤回申請。備案材料需派人提交,不接受其他方式轉交、送達等。
受理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qū)珞獅路308號 湖北省種子管理局品種管理科。
聯(lián)系電話:027-87298209、87394440(兼?zhèn)髡妫?/div>
六、備案審核及品種公告
省種子管理局對備案材料進行統(tǒng)一審核。審核通過的品種,報請發(fā)布備案公告。引種備案公告內容包括:品種名稱、引種者、育種者、審定編號、引種適宜種植區(qū)域等。
七、引種備案公告撤銷
已引種備案的品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布公告予以撤銷備案:
(一)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有不可克服嚴重缺陷的;
(二)種性嚴重退化或失去生產利用價值的;
(三)以欺騙或偽造試驗數據等不正當方式通過引種備案的;
(四)因品種適應性、抗病性等問題引發(fā)重大種子事故的。
(五)品種及申報材料不真實的;
(六)引種者申請撤銷備案的。
八、引種備案自動撤銷
已引種備案的品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引種備案自動撤銷:
(一)原審定省份撤銷審定的;
(二)品種授權到期的。
湖北省種子管理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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