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農種站品管發(fā)〔2016〕21號
關于征集2016年審定品種標準樣品的通知
各盟市種子管理站:
按照《農業(yè)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樣品工作的通知》(農辦種〔2014〕30號)要求,我站開展2016年審定通過品種標準樣品的征集工作,請各盟市種子管理站通知轄區(qū)有關單位,做好樣品送交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定樣品征集范圍。2016年通過我區(qū)審定(不含認定)、我區(qū)有關單位通過國家審定的水稻、小麥、玉米、大豆和油菜品種。
二、標準樣品的真實性要求。送交的標準樣品,必須是遺傳性狀穩(wěn)定、與審定品種性狀完全一致、未經過藥物或包衣處理、無檢疫性有害生物、質量符合國家種用標準的新收獲種子。品種選育單位必須對其提供標準樣品的真實性負責,一旦查實提供不真實標準樣品的,須承擔因提供虛假樣品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在送交標準樣品時,必須附有選育人和選育單位簽字蓋章的標準樣品品種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1)。承諾書填寫的品種名稱務必與審定公告的品種名稱保持一致
三、標準樣品的數量要求。每份標準樣品為1個包裝(每個包裝內至少放3個標簽),具體數量要求如下:玉米、大豆1200g,小麥、水稻700g,油菜400g。
四、標準樣品的包裝要求。標準樣品使用有足夠強度的紙袋包裝,并用尼龍網袋套裝;包裝袋上請標注作物種類、品種名稱、審定編號、選育單位等信息。種子由品種選育單位封緘,并在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包裝樣式詳見附件2)。因包裝破損影響送樣的,由供種單位自行負責。
五、送樣地點和截止時間。有關單位要在2016年9月1日前將標準樣品及真實性承諾書交送到內蒙古自治區(qū)種子管理站品種管理科。逾期不交的,視該品種自動停止推廣應用,按程序予以退出。。
內蒙古自治區(qū)種子管理站品種管理科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春梅、李麗君;電話:0471-6285043;地址:呼和浩特市呼倫 北路74號;郵編:010010
附件:
2、包裝樣式
內蒙古自治區(qū)種子管理站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