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種子管理局
關于重新提交審定品種標準樣品的通知
各品種選育單位和個人:
根據(jù)農業(yè)部種子管理局對已提交品種標準樣品的清理情況,現(xiàn)將經檢測不合格標準樣品的重新提交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標準樣品送交范圍
已提交標準樣品但經檢測不合格的品種(附件1)。
品種標準樣品均由品種選育單位(或個人)提供。
二、標準樣品真實性要求
提交的標準樣品,必須是遺傳性狀穩(wěn)定、與審定品種性狀完全一致、未經藥物或包衣處理、無檢疫性有害生物、質量符合國家種用標準的種子,并與已提交標樣的DNA指紋一致。品種選育單位(個人)必須對其提供標準樣品的真實性負責,一旦查實提供不真實標準樣品的,須承擔因提供虛假樣品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在送交標準樣品時,每份標準樣品必須附有選育人和選育單位簽字蓋章的標準樣品品種真實性承諾書兩份(附件2),并填寫已征集標準樣品清單(附件3)。
三、標準樣品數(shù)量要求
品種選育單位(個人)負責將每個品種的標準樣品封裝成一個大包裝,大包裝由三個獨立小包裝組成,每個小包裝具體數(shù)量要求如下:玉米為2.5 公斤、2 公斤和0.5 公斤,水稻和小麥為1.5 公斤、1 公斤和0.5 公斤,大豆和棉花為2 公斤、1.5 公斤和0.5 公斤,油菜為0.3 公斤、0.2 公斤和0.5 公斤。3 個包裝依次編上“1 號”、“2 號”、 “3 號”序號。雜交種的父母本種子各需送交100 克,與“1 號”獨立小包裝的雜交一代一并打捆。對親本樣品,選育單位可以送交種子磨碎粉劑,親本種子磨碎前要降低水份至10%以下,磨碎后裝入密封防濕且不易破損的塑料袋中。
四、標準樣品包裝要求
標準樣品包裝材料須內用網袋外用足夠強度的紙袋包裝,避免破碎,紙袋上應注明作物種類、品種名稱、審定編號、品種選育單位。種子由品種選育單位封緘,在征集和轉運過程中禁止啟封。親本種子須注明組合名稱、相應雜交一代品種的父本或母本。
五、送樣時間
各單位務必于2014年7月25日前將標準樣品與品種真實性承諾書等相關材料送交湖南省農作物良種引進示范中心,逾期不交的,按照農業(yè)部的規(guī)定處理。
標準樣品接受單位及聯(lián)系人:湖南省農作物良種引進示范中心(長沙市遠大一路480號種子大酒店2樓,410016),聯(lián)系人:童石平,聯(lián)系電話:0731-89977176,13707311339。
省種子管理局品種與推廣管理科聯(lián)系人:金志剛,聯(lián)系電話:0731-84431340。
附件:1、已提交標準樣品但經檢測不合格的品種
2、標準樣品品種真實性承諾書
3、已征集標準樣品清單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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