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文 件
晉農品審[2013]14號
關于征集2014年春夏播農作物試驗品種的通知
各市種子站、有關育種單位:
根據(jù)《山西省農作物種子條例》和《山西省農作物品種審(認)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2014年繼續(xù)組織春夏播農作物品種試驗?,F(xiàn)征集參試品種,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適宜我省各生態(tài)類型區(qū)種植的各類春夏播農作物新品種均可申請。
二、申請條件
申請參試品種應為選育單位自主育成,與現(xiàn)有品種有明顯區(qū)別,遺傳性狀穩(wěn)定,形態(tài)特征和生物學特性一致。
新育成品種申請參試前應進行兩年以上多點試驗;已通過外省審定申請引種我省的主要農作物品種,申請參試前應在我省適宜區(qū)域進行一年以上多點試驗。
三、申請程序
1. 新育成品種參試應由品種選育單位申請。已通過外省審定的品種也可由具有該品種生產(chǎn)經(jīng)營權的單位申請。
2.申請材料統(tǒng)一寄送省品審辦(030006 太原市高新區(qū)創(chuàng)業(yè)街35號),并以word格式發(fā)送電子郵件至sxseed-pz@163.com。
3.省品審辦根據(jù)生產(chǎn)需要和試驗要求對申請參試品種進行審核,符合參試條件的,列入2014年相應作物品種試驗方案,申請單位按方案要求提供試驗種子,進行試驗。
四、所需材料
1.參試品種試驗申請表(見附件1)。
2.品種選育報告(見附件2格式,已通過外省審定的品種不需提供)。
3. 玉米、棉花、大豆、水稻、油菜等5種作物參試品種需提供轉基因成分檢測報告或轉基因品種安全證書。
4.已通過外省審定的品種提供原審定公告(證書)復印件及標準樣品已征集證明(原審定機構或同級種子管理部門出具)。
五、其它事項
1.參試品種的選育單位應為專業(yè)科研育種單位或具備育種條件的種子企業(yè);個人育種者需具有相應的育種資歷,并附身份證復印件。
2.同一單位同一類型品種原則上限報一個參試品種。
3.申報參試品種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附件1:2014年山西省農作物品種試驗申請表
附件2:申請參試品種選育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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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
2013年12月6日